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路岸的目的达到了,挑衅的看着沈余天。
沈余天觉得莫名其妙,不一会就挪开了眼神。
挑衅没成功,路岸觉得无趣,又看了一眼就往楼下走,好死不死在楼下遇见被大黑熊逮住教育的张勋,他这次没再讲所谓义气,绕了条路避开了大黑熊的咆哮,翻墙出去外头的网吧直待到了放学。
沈余天走出校门口时,妹妹沈余茴已经在等他,身边站着的是上个月跟他表过白被他婉拒的方媛。
他其实有点搞不懂,这才升高中多久,方媛就能说喜欢他了。
沈余茴眼尖,瞬间就捕捉到了他,踮起脚尖冲他挥手,“哥,我在这儿。”
沈余天想避都没得避,只得推着自行车走过去,他接过沈余茴的书包甩在身后,对方媛礼貌一笑。
方媛的脸上瞬间飞起两片红霞,“我陪余茴等你,你来了我就走。”
沈余天客客气气的说,“谢谢。”
沈余茴一直在对他使眼色,他故意的忽略了。
方媛欲言又止,但见沈余天没邀请她一起回家的意思,只得依依不舍自个骑自行车离开。
她一走,沈余茴就抱怨,“哥,你是木头吗,人方媛专门来看你的,你就不表示表示?”
“表示什么,她和我们不同路。”沈余天把沈余茴的书包收好了,长腿轻松迈过自行车,“上来吧。”
沈余茴跳着坐到自行车后座,抱住沈余天的腰,“哥就是这样才找不到女朋友,方媛多好啊,又漂亮又温柔。”
沈余天用力一噔,自行车顿时驶出一段距离,他没继续关于方媛的话题,而是问,“今晚想吃什么?”
沈余茴的注意力果然很快被转移,“想吃鸡蛋炒米粉,还想喝奶茶。”
“不是说减肥不喝奶茶?”
“破例一次,就一次......”
第一个单元(已完成): 游星戈穿进了一本某点小说。 好消息:这是本现代文,没有生命危险。 坏消息:他看上了男主。 在《乐成》这本书里,他是男主程际野的吉他手兼好兄弟,陪这位主唱走过了年轻时藉藉无名的一段时光,最终却分道扬镳一拍两散,繁花锦簇前先惨淡收场。 游星戈读完书后:不错,可以接受。 游星戈见到男主后:……不行,我不接受。 思考片刻,他决心把男主搞到手。 乐队新来的吉他手有头漂亮的卷发,又自来熟得要命,总喜欢往主唱身边凑,黑发俊美对谁都懒懒散散的主唱偏偏还乐意让他凑。 谈论编曲的时候,他们凑在一起有来有回,游星戈总是说话很快。 程际野这时候含笑看他,眼神定定,两个人都一本正经。 没人知道程际野的目光垂落在吉他手的嘴唇上,只想一口咬上去。 也没人知道游星戈压下嘴角的笑意,心里计算着男主还能憋到什么时候。 装得阳光迟钝直男实则爱撩吉他手x棱角分明冷淡系主唱 第二个单元(已完成): 李沿安在少年时知道自己是一本晋江文中的人物。 他要成为霸总,对一名男大学生强取豪夺墙纸爱一条龙,在骨灰被扬后,他的好兄弟还会黑化成全书大反派,两个都没好结局。 根正苗红的好年轻人李沿安于是立下三条誓言: 不当霸总。 不做混蛋。 以及最重要的一条,不搞同性恋。 最后前两条顺利实现,他成总裁,但不霸道,也没当混蛋,偏偏在最后一条上破了戒。 破戒的对象是——他最好的兄弟。 “我们认识有十七年了。” “正好赶上第十七年的年头,友情变质,爱情发生。” 潇洒总裁x他稳重的挚友 第三个单元(已完成): 钟情穿进了一本都市某棠文,书名很恶劣,主角很嚣张。 而他遇到了主角他哥。 钟情厌倦一成不变的日子,江霄讨厌动荡狂热的变因,可他们还是相爱了。 不羁浪子系酷哥x冷峻掌控欲强霸总 (注:此处的浪子是一种感觉,就是漂泊的脚步不会为谁停留的那种感觉,虽然他最后依旧会为钟情的人停留) 阅读指南: ①单元独立1v1,写的每一对都不拆不逆注定携手一生,需要注意作话(偶尔会有小剧场和论坛体),厨子不会跑路,放心 ②不是适合控控党吃的饭!!!(大楼,窗户,快逃)...
名利场小说全文番外_白清明顾先生名利场,內容簡介 欲望都市,权色交易。 金主爱上金丝雀,门徒仰慕伯乐。 一个男人因一念之差娶错老婆,错失真爱。而真爱已经放飞自我,要追她回来,得先打败一队情敌。...
海棠倚残妆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海棠倚残妆-君山有恙-小说旗免费提供海棠倚残妆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即使重生一次,安陵容也仍是个“反派”,她敏感、自卑、腹黑、手段凌厉,渴求尊重与认可;她家世低微,容色并不出众,只能用尽心机手段向上爬。这一世,她同样不会成为一个好人,安陵容唯一的金手指只有重生,可由于她的选择,甄嬛与沈眉庄也不会再成为她的朋友,这一世的事件也朝着不同于预期的方向发展,所有人的轨迹也因此慢慢发生变化。......
某宗门论道场上。“我长这么大,就没见过剑修宗门的弟子是修炼土属性法力、主打防御神通法术的。”姜文哲:“哎,那你今天就见到了!”“剑修修的剑法、求的是剑道,你根本不是剑修。”姜文哲:“箭法也是法,矢道也是道......有法有道怎么就不是箭修了。”“剑修是攻击力超绝、千里之外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的修士。”姜文哲:“我的箭......
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她是楼兰的女儿,她从楼兰古城中走来。她在人间与地狱间流浪徘徊了十年,忘记了自己的来处,忘记了自己的身份,甚至忘记了自己其实还是个人。如果没有那偶然的相遇,她或许会和千千万万在战争、干旱和疟病中死去的楼兰人一样,和楼兰古城一起消失在茫茫风沙大漠,湮没于漫漫历史长河。然而就是那一次偶然的相遇,成......